原告吴某某从鸡冠区法院西郊法庭张艳琪法官手中接过调解书时激动的握着法官的手道:“谢谢!谢谢!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可解决我的大难题了,法院好啊好啊。” 吴某某系退休人员。医院自年1月4日起聘用吴某某在其单位厨房工作。年1月3日早7时许,吴某某在工作时发生意外,导致右前臂被机器绞伤,医院住院治疗,诊断原告右前臂旋转撕脱性完全离断伤,右下尺桡关节及腕关节开放性脱位,右腕三角骨开放性骨折,右前臂及腕部皮肤撕脱缺损。原告于年5月24日出院,被告支付了原告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20元,医院治疗期间经受了常人很难忍受的疼痛。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查阅案卷材料了解到原告属于弱势群体,马上安抚原告情绪,立即委托鉴定机构对原告伤情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六级伤残。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给付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二次手术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费20余万元。 庭审中,被告明确表态,原告系属于违规操作导致受伤,应该由原告承担全部责任,与被告单位无关,如果判处被告赔偿原告损失,无论多少钱都上诉。 为了息诉止争,也为了能安慰原告身体和精神遭受的痛苦,办案法官坚持“调解为主、判决为辅”的审判思路,耐心进行调解,反复做双方工作。最终,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被告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12万元,该案件调解结案,双方满意而归。 多年来,西郊法庭干警力求探索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处理每起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调撤率达80%以上。 图文编辑:宋静 盖婷赞赏 长按好的中医白癜风医院北京中科医院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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