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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叶先生的儿子前段时间摔骨折了,叶先生说,医院看了两次,都没查出来,直到医院,才检查出来是骨折。医院存在误诊,延误了儿子的治疗时间。去医院两次就诊骨折为何没查出来?叶先生的儿子今年24岁,今年8月28日早上,骑电瓶车时不小心摔倒了,疑似骨折。叶先生说,儿子当时左脚受伤,医院三墩院区进行检查:“当时拍了个片子,医生诊断没有骨折,他说可能筋有点受伤,肿了。当时我们说能不能包扎一下,他说不需要的,你安心回去养伤就是了。”叶先生提供了儿子第一次的X光检查报告,上面显示“无明显骨折征象”。之后儿子回家静养了一个星期,可是脚伤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还越来越严重了:“已经肿得很厉害了,第二次来,挂了一个骨科,没有再拍片,医生还是诊断没有骨折,说可能是经脉受伤了,回去安心养伤就是了。”第二次的诊断报告显示“踝关节痛,韧带损伤考虑”。于是,叶先生的儿子再次回家静养,可是脚伤依旧不见好转。一周之后,医院就诊,却得到了完全不一样的说法。医院的诊断报告显示,“左外踝骨折、左下肢皮肤感染等”,“患者于9月8号至9月12号住院治疗”。叶先生觉得,医院存在误诊的情况,耽误了治疗:“医院的医生说,已经过了最佳治疗期,发炎了。我觉得医院误诊,导致我们治疗周期变长,可能加重了我儿子的病情,给后续治疗添加了很多麻烦。”叶先生说,除了延误治疗以外,这件事还影响到了儿子申请工伤鉴定:“上班路上受伤应该属于工伤事故嘛,但申请工伤的条件是以出诊为准,我们第一、第二次诊断都没有骨折,就申请不了工伤。”医院:诊疗过程没有问题建议走第三方鉴定据叶先生儿子描述,当时受伤后,脚肿胀得很大,脚面还发紫,落脚很痛,不能久站,他自己也怀疑过骨折,但还是选择相信医生:“两个医生看过我片子,都说没骨折,我也就相信了医生的判断,没有进行更进一步的治疗。”现在,叶先生的诉求是希望医院能够赔偿住院治疗费:“我们本来不需要住院治疗,因为延误治疗,加重了病情,我要求医院赔偿住院治疗费用,大概一万多块钱。”根据叶先生和他儿子反映的情况,医院三墩院区,了解情况。医院三墩院区医务部杨主任回应了此事:“第一次拍的片子是没有明显骨折,但不代表你没有骨折。因为当时轻微的骨折不一定显现得出来,或者说我们的医生不一定能够在你最早的片子上面发现。第一次的片子,现在回过头来看,是可以看出一丝骨折迹象的。但当时我们没有办法通过这个片子,来明确这个地方就是骨折。”如果说早期的骨折迹象不容易被发现,那为什么患者7天之后再来检查,医生依然没有检查出来骨折呢?针对记者的提问,杨主任表示:“当时的症状都在正常的外伤范围内,我们医生建议他再做核磁共振检查,他没做。”对此,叶先生表示,当时的医生并没有让他们做核磁共振检查,并提出疑问:“你是专业的,我不是专业的,当时医生叫我回去了,为什么不给做?”叶先生的儿子也表示,自己当时没有拒绝做核磁共振检查:“我对于这个事还是比较谨慎的,假如医生建议我做,那我一定会去做。”杨主任则表示,一切以病例为准:“第二次的病历报告显示,诊断结果为‘踝关节痛,韧带损伤考虑’,处理意见是‘建议骨科门诊复查MR检查’,‘MR检查’也就是核磁共振检查。”对于杨主任的回应,叶先生觉得这是在偷换概念:“他处理是复查,是以后再来复查,不是这次建议去做核磁共振。”杨主任说,患者第二次来的时候,觉得自己的脚伤越来越严重,但是医生的判断是并没有再很严重的范围内:“医生的判断依据是体格检查以及患者的病史,我们根据这些综合判断,建议患者再去做一个磁共振检查,就是复查的时候要复查这个项目。”针对叶先生提出的质疑,院方认为,整个诊疗过程没有问题,建议叶先生走第三方鉴定:“我们的诊断过程,医生当时对疾病的判断、病史询问、病历记录,以及我们下的处置措施,都是符合规范的,我建议走第三方鉴定。”对此,叶先生感到非常不满意:“他们第一次没诊断出来,我可以原谅,第二次已经这么严重了,他还是没有给我采取治疗措施。后续我还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我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叶先生会向杭州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反映情况。来源:小强热线浙江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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