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我院多元调解中心与鉴定对接中心合作,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尸检鉴定的疑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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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7日,39岁的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某交叉路口与贺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致杨某受伤。事发后,医院救治,被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右侧大脑脑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裂伤、脑疝形成、颅骨骨折、头皮血肿等伤情。后杨某于年11月26日死亡,因赔偿款未到位,不能对死者进行埋葬,死者尸体存放于殡仪馆冰柜内。

杨某的父母精神上受到了无法弥补痛苦,于是将贺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我院,要求被告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客观形势要求本案必须快速了结,为此,我院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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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上午,原告诉讼代理人与我院鉴定中心干警联系,告知工作人员杨某死亡的噩耗,询问我院是否可以进行尸检、以及尸检相关事项及费用。当时我院鉴定中心干警正在外地进行鉴定工作,接到电话后及时与上级法院进行了联系,次日恰逢双休,我院干警一直牵挂此事,积极与各鉴定机构对接。在收到答复后立即回复原告。

11月30日早晨,原告诉讼代理人来到我院再次对尸检鉴定事项进行沟通,提出原告家庭条件并不宽裕,鉴定费用过于昂贵,他们难以负担。

鉴定对接中心小贾了解情况后,拨打了各鉴定机构电话,与上级法院联系询问,为原告寻找最优选择。经过一天的反复问询,最终确定尸检鉴定费用为3万余元,还需将尸体运送至鉴定机构才能进行鉴定,若上门鉴定还会有附加费用。并且进行尸检会耗费较长的时间,死者不能按照风俗及时入土为安……种种因素摆在眼前,让原告方陷入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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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对接中心负责人孟玉宝得知本案情况后,建议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双方均表示愿意进行调解。

年12月1日,经过办案人员及调解员加班加点耐心的调解、细心的测算、详细的法律释明工作,双方当事人从开始的情绪激动,对赔偿金额各执一词到最终心平静气,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并当场支付部分赔偿金。这次调解,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高昂的鉴定费用,减少了双方的各项损失,省去了繁琐的诉讼程序,也让逝者早日得到安息。

夜幕已降临,窗外飘起了小雪,却似乎没有因为雪的到来而使温度骤降,只是空气更清新、世界更纯净,人们的呼吸也更顺畅了。今夜,大家都可以安心回家了。来源:太谷法院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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