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一般要多少钱 http://baidianfeng.39.net/a_yqyy/220319/10461911.html 为什么同样的住院费用 别人报的都比我多? 不是说医保可以报销嘛 怎么我自己还要出那么多钱? 原来是认识上有误! 一起来看 误区一:所有的医疗费用都能报销? Answer 事实上并非如此! 咱们来看下医保的全称就知道了,比如职工医保的全称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农保医保的全称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什么都加了“基本”两个字?因为国家设立基本医保的初衷就是帮助大家保障基本的医疗需求,而不能覆盖所有的医疗需求。 因此,在实际临床治疗中会存在超过基本医疗范围的项目,这部分就需要个人自行承担了,有时候这部分还不少。 误区二:所有的医保项目都能报销? Answer 不是!在就诊时哪怕都是医保项目,根据国家规定,也需要个人自行承担一部分,剩余费用才能纳入医保报销结算,而自付部分与各地的医保政策有关。 举个例子,福州市医保参保人员在我院做磁共振平扫检查,费用为元,其中医保自付比例为20%,即患者需要自行承担元后,剩余元纳入医保费用,之后可根据参保性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按照所对应的报销比例报销。 莆田市医保参保人员在我院做磁共振检查的费用同样为元,其中医保自付比例为50%,即患者需要自行承担元后,剩余元纳入医保费用;患者在我院进行血常规检验的费用为27元,其中医保自付比例为20%,即患者需要自行承担5.4元后,剩余21.6元纳入医保费用。 所以,即使是医保项目,也不是所有费用都能报销的。 误区三:属于医保费用的,可直接报销? Answer “起付线”是指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简单来说,就是当我们看病住院达到一定费用时,才具有报销资格,低于起付线以下由患者自身承担,达到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则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同时,根据人员身份、医疗机构级别、门诊或住院等情况的不同,起付线的标准也各不相同。 例如:福州市职工普通门诊每年每人起付线为元;福州市居民在我院住院起付线为元,医院住院起付线为元;莆田市居民住院起付线为元。 一般来说,普通门诊是一个自然年度累计一个起付线,特殊门诊有单独的起付线标准,住院则属于每次住院都有相应的起付线。 误区四:都是医保,为什么他的卡里有钱,我的卡里没钱? Answer 我国现在主要分为两种医保:一是职工医保,二是居民医保。根据缴费方式和金额的不同,职工医保有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个账户,居民医保只有统筹账户,没有个人账户。 误区五:我和他都来自同一个地方,看病时花的钱也差不多,为什么他报的比我多? Answer 影响医保报销比例的因素有许多,其中,参保类型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因参保类型不同,报销比例也有所区分,主要分为职工医保(在职、退休)以及居民医保。 例如:福州市在职职工在我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88%;而福州市居民在我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则是65%。 再比如,莆田市在职职工在我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85%,而莆田市居民在我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则是40%。 可以说,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总体高于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 误区六:报销费用就是医疗总费用乘以报销比例? Answer 其实医保报销有一整套完备的计算流程,简单来说即: 医保报销的钱=(医疗总费用-自费部分-医保项目自付部分-起付线)×相应报销比例 假设:福州市在职职工小郭某次住院就医,总共花费1万元,其中自费项目元,那么剩余元的医保项目中,有元的自付比例是20%,元的自付比例是10%,起付线是元,在我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是88%。 报销方法是:医疗总费用1万元,扣除自费的元,再扣除医保的自付部分元(×20%=元,×10%=元),剩余8元,再扣除元的起付线,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是元,则本次小郭医保能够报销的费用为:×88%=元。 如果小郭为福州市居民医保,扣除自费及自付部分,剩余的8元再扣除起付线元,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则为8元,在我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是65%,那么小郭医保能够报销的费用则是:8×65%=元。 误区七:有残疾人证、低保等其他待遇,可以二次报销? Answer 现在医保住院结算已实现一体化,其他医疗救助、民政补助、公务员补助等都会在出院时与医保报销费用一起合并结算,待遇可直接享受,无需再进行二次报销。 误区八:外伤患者可以直接进行医保报销? Answe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修正)》,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如为自身原因导致的外伤,需填写《外伤审批申请表》到所属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按医保结算。 误区九:听说医保有大病保险,可以启动二次报销? Answer 大额医疗保险是为减轻参保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负担,由各地医保经办机构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相关协议(通常简称为“商保”或“大病保险”),是用于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保险。 这类补充保险主要针对参保人员因住院或者门诊慢性病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大额医疗费用及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 例如:福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符合医保目录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理赔比例90%。 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超过元的部分,保额20万元,赔付比例60%。 因各地协议条款内容不同,大额医疗保险启动方式与报销比例均存在差异,不过都会合并到医保结算时统一进行报销。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nkjmd.com/mbyhl/17157.html |